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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显真情——记莒县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陈维芹
http://www.rzcity.com.cn  时间:2006-3-7    作者:日照都市网    来源:日照都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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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维芹,莒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自从事律师职业以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共承办民事、刑事等各类法律援助案近100件,代写法律援助文书400余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3600余人次。每年都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0余起,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提高认识,增强法律援助责任感。陈维芹始终把维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维权工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以更大的工作热情和耐心去引导和帮助他们,始终把“为社会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法律蓝天”作为落实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的具体行动。
   情系弱者,不断探索法律援助有效途径。陈维芹一直坚持深入调查受援人的真情、实情、体察受援人的心情,使他们真正能感受到自己得到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法律保护。对来申请法律援助者,热情接待,有询必答;对涉及代书或代理的案件,从快办理,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对老弱病残求助者,随时联系并上门服务。
   几年来,陈维芹对遭受侵害的妇女,除了解答、咨询、代写诉状等一律给予法律援助外,还多次拿出钱帮助困难妇女解决诉讼费及路费、生活费。针对不同知识阶层的女性,努力了解其心理,从而能够通过不同的方式劝慰她们,并用法律知识帮助她们。为此,许多不同年龄阶段的妇女都乐意找她诉诉衷肠,说说心里的苦闷。久而久之,陈维芹逐渐成了她们的“知心大姐”。
   在办案过程中,她始终本着“以法育人,以法醒人,增强互动,搭建起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宣传‘平台’”的信念,依法维护弱者的合法权益。为此,陈维芹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的肯定与赞扬,先后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县级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巾帼十杰”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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