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国家整合的角度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学理性分析。国家整合作为一个过程,是在社会分化的过程中对业已分化的部分加以调整、统筹并形成整体的产物。在以往的历史进程中,中国的国家整合表现为国家与社会的二元整合特点,结果是城乡的分化或对立。由城乡分割到城乡统筹是历史转折的标志。它意味着从国家与社会的二元性整合走向一体性整合,达致城市与乡村的相对均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便是国家整合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其深刻的意义在于,通过国家整合,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状况,在业已分化的城乡差别的基础上重新构造城市与乡村的有机联系和统一性。核心是在国家整合下,将资源尽可能地向乡村配置并激活农村内在的动力。它要以工业和城市的发展,支持和引导农村的发展,由城乡分离走向城乡一体。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以往的乡村建设完全不同之处。 (中经论坛·北京)二是国家强制性的行政整合造成城乡隔离。为了保证城市优先和便于向农村汲取资源,国家通过一系列行政措施阻隔着城乡的一体化,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基础上走向二元社会结构。这一结构主要由三大支柱构成。第一是世界上最为严格的户籍制及土地依附体制。户籍制不仅仅是用于登记人口,更重要的是与生产和生活资料、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密切相关。目的是将人口牢牢地固定在土地上,人们要跳出“农门”难以登天。第二是以农业产业为基础的农业税制。只要属于农业人口都必须缴纳税赋。特别是人民公社体制更加强化了农民的义务。其分配机制是“先缴公粮,后交余粮,剩下的才是口粮”。第三是公共物品的社区自我供给制。中国理论上虽然实行全民所有制,但在城市实行国有制,农村实行集体所有制。这不仅造成农村的生产和生活资料要依靠集体,而且公共物品的供给也只能依靠社区集体,如“民办教师”、“赤脚医生”、“乡村公路”等。尽管1949年后,国家在治理大江大河和兴修水利等方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但是这种成就主要是组织化的农民所无偿提供的各种资源的贡献,由此产生的农业经济成果也主要为国家所获取。这便是尽管1957年后农业经济增长数倍,而农民收入长期停滞的重要原因。 所以,在1949年后的国家行政主导的工业化过程中,城市与乡村呈继续分化态势,而且造成制度化的隔离。1978年后的市场化改革开始突破行政整合的制度障碍。特别是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极大地解放了农民,农村的经济社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但是,经济的市场化并不能自然而然缩小城市差距,反而还会扩展差距,促进城乡分化。这首先在于城乡的天然条件差距。在马克思看来:“城市已经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和需求这个集中的事实;而在乡村则是完全相反的情况:隔绝和分散。”市场的核心要素是资本。资本的天然目的是追逐利润。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的机制总是将资源配置到最有利可图的地方。相对分散的乡村来说,集中的城市具有天然的优势。所以,市场经济的发展,是资源迅速向城市集中的过程。由此会造成城乡的分化和差距。而在缩小城乡差距方面,市场是“失灵”的。换言之,市场经济本身不可能实现城乡发展的自动平衡。更重要的是,随着现代化向乡村的蔓延,国家给乡村下派的任务和确定的标准愈来愈多,而要实现这些任务和标准所需要支付的行政成本却需要由农民支付。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的收入增长难以跟上其支出的增长,特别是农民负担日益加重。与迅速繁荣的城市相比,农村发展严重滞后,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自1997年之后连年明显扩大,2005年仍维持在3.21:1。有的统计在5倍以上。即使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36元、终于走出“八年徘徊”,也只是恢复性增长。由于长期延续的城乡二元结构,不仅造成城乡经济差距拉大,社会发展和生活质量的差距也十分明显。至2005年,全国有一半的行政村没有通自来水,60%以上的农户还没有用上卫生的厕所,有近7000万户农民的住房需要改善,1.5亿农户需要解决燃料问题,6%的行政村还没有通公路,2%的村庄还没有通电,6%的村子还没有电话。 农民手里没有钱,农村各项经济社会事业投入不足,后果不仅是缺水少电、交通不便等影响到农民生活质量,甚至基本的看病就医、读书上学也难以满足。据卫生部估计,全国农村人口中40%到60%,看不起病或因病致贫。一些贫困地区,尤其是西部,60%到80%的患病农民死在家中。湖南的一项调查则表明,农村孩子从进学校门到高中毕业,在上世纪80年代共需支出108元,90年代需支出约8000元,到2004年则需支出约3万元。 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是国家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综合国力迅速增长,另一方面是城乡差距日益扩大,城市与乡村发展日益脱节,这正是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悖论”。同时也表明,没有国家的有效整合,是无法克服这一“悖论”的。国家整合的“登场”理所当然成为历史的选择。 二、国家与社会的一体整合:建设新农村 进入新世纪以来,为解决日益突出的“三农问题”,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并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实施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由城乡分割到城乡统筹是历史转折的标志。它意味着从国家与社会的二元性整合走向一体性整合,通过国家整合实现城市与乡村的相对均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便是国家整合的重要目标和任务。 在许多学者看来,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是基于日益扩大的城乡差距将会影响国家稳定和现代化进程。这是合乎发展中国家一般逻辑的。因为,“现代化带来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政治后果便是城乡差距。这一差距确实是正经历着迅速的社会和经济变革的国家所具有的一个极为突出的政治特点,是这些国家不安定的主要根源,是阻碍民族融合的一个主要因素”。因此,对于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来说,必须面对和解决日益扩大的城乡差距问题,否则会导致“绿色起义”。如20世纪90年代中国农村出现的农民抗争便显示出农村不安定的迹象。但是,仅仅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归之于维护国家政权稳定,又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迫于农民反抗,传统国家的统治者也有可能对农民实施“让步政策”,进行某种程度的改革,以缓解国家与农民的紧张关系。但一旦关系有所缓和,一切又会复归,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的状况。 在笔者看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更深刻的意义在于,通过国家整合,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状况,在业已分化的城乡差别的基础上重新构造城市与乡村的有机联系和统一性。这是因为,现代化在造就城乡差距的同时,又在乡村动员中传递着一种平等发展的理念,赋予每个人以平等国民的身份,并由此构造民众(包括广大农村人口)对国家的认同。因此,作为一个现代国家,必须寻求一种缩小日益扩大的城乡差距的方式,以建构统治的合法性。如何改变农村状况,是现代国家面临的重要任务。正如亨廷顿所说:“城乡区别就是社会最现代部分和最传统部分的区别。处于现代化之中的社会里政治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找到填补这一差距的方式,通过政治手段重新创造被现代化摧毁了的那种社会统一性。”为此,国家需要通过国家与社会的一体性整合重新创造“社会统一性”。 国家与社会的一体整合,是将国家内业已分化的各个部分作为一个统一的平等主体对待,将居于国家且业已分化的居民作为平等的国民对待,由此强化国家认同,建构一个有强大内聚力的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则是统筹城乡发展,将分割着的城乡整合为一体,并通过各种方式促进资源向乡村配置。近几年,国家有关解决“三农问题”的“多予少取搞活”的六字方针便体现了这一战略理念。 “多予”,就是国家尽可能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任何产业,没有投入,就难以有产出。以我国,城市工业主要依靠的是国家投资,如从1950年代到1970年代,中国的工业生产体系基本上依靠的是国家投资,因此,中国的工业企业绝大多数属于国有企业。而农业作为一个产业,其投入主要是来自农民。国家向农业的有限投入主要用于治理大江大河,兴建水利工程等改善外部条件方面。农民作为农业再生产的投资主体,其能力是十分有限的。特别是在实行分户经营的制度条件下,一是农民的农业收入有限,投入能力不足;二是小块土地的收益有限,投入意愿不强。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农业生产的综合能力还较弱,尽管是农业大国,但还不是农业强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要求生产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综合能力。为此,需要国家将农业与工业同等对待,如当年投资于工业一样,加强对农业的投入。除了改善农业生产的外部条件以外,国家还需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向农业投入,改造农村微观经济基础。没有现代生产要素以资本形式向农业投入,就无法走出传统低效农业的陷阱。 (后续部分见中经评论“农村经济”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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